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관광·휴양시설 투자이민제
관광·휴양시설 투자이민제공공사업
韩国旅游、休闲设施投资移民制度简介
外国人将标准投资金额以上投资至韩国法务部长官指定并公布的房地产(旅游、休闲设施)项目,可以获发可在韩国境内自由进行经济活动的“居住”(F-2)资格,如维持该投资5年,则按一定标准可以获得“永久居住”(F-5)资格。
글로벌인재비자센터
금융기관
投资金额标准
各地区指定项目及具体金额如下表。
-->投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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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TEP 01 初步审核
初步审核投资者是否符合具备在韩滞留许可条件,从而顺利推进投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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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TEP 02 投资转入
须证明为国外(非韩国)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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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TEP 03 确认完成投资,滞留资格改为居住(F-2)
投资完成后,方可将在韩滞留资格变更为居住(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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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TEP 04 投资保持条件
有担保、扣押、贷款者无法保持投资
韩国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投资地区
- *根据房地产价格浮动有可能产生投资损益*
- *各地区指定项目具体内容请看另行公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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